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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錢包丟了想回蘭嶼綠島!好心人太多 他難改騙錢毛病
台中市民林姓男子,7、8月間在中市向王女、林女佯稱「我錢包掉了,要回去蘭嶼、小琉球,想要借款」,分別詐得3150元、5000元,經被害人上網發現有數人被騙,報警查獲。檢察官查出林嫌利用被害人的善心詐財,一犯再犯,曾以類似手法向多名被害人詐財被判刑,今天再依詐欺罪嫌起訴他,並請法官判以適當刑度。
中檢表示,33歲的林男去年11月11日,在中市向行經該處的張女佯稱「因為要回去蘭嶼,需先前往中市火車站,但是錢包掉了,想要借款3400元,下週一碰面時,會返還所借款項」,致張女信以為真,借款給他。事後,張女上網查得至蘭嶼車資無須3400元,且於撥打林所留門號後為空號,始悉受騙,並報警處理。一審於今年8月間,將林判處拘役59日。
林男又於今年5月20日至7月25日,又向4名被害人佯稱要回去綠島,但錢包掉了,向4名被害人分別詐得5000元、5200元、6000元、6000元,經被害人報警查獲,一審於今年11月初,依詐欺罪將他判刑5月。未料,林男2度被判刑,仍一犯再犯。
起訴書指出,林男於7月27日晚間,在台中市南區文心南路與建國北路交岔路口前,向王女佯稱錢包掉了,要回去蘭嶼,想要借款,向王女詐得3150元,經被害人上網查詢發現有多人受騙,再撥打林所留的手機門號,發現是空號,始悉受騙。
至8月21日上午,林男在中市南區興大路與大明路口前,向林女佯稱他的錢包掉了,要回去小琉球,想要借款,向林女詐得5000元,經被害人打林男所留手機門號,發現為空號,始知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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