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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誆客戶辦卡繳保費 卡寄回家吃喝玩樂盜刷遭訴
苗栗縣李姓男子在2019年間擔任三商美邦人壽的業務,他向台中市張姓男子拉保險時,邀約張辦理信用卡繳保費,張不疑,提供證件代辦,未料李將2張代辦的信用卡寄到家裡後,除了利用信用卡代繳保費外,李也盜刷信用卡,支付吃喝玩樂的費用,盜刷70次,金額達4.3萬餘元,張收到支付命令後才知被盜刷,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苗栗縣李姓男子(22歲)在2019年12月間,擔任三商美邦人壽公司的業務,他向台中市張姓男子拉保險時,認為張沒有心防、有機可趁,因此慫恿張辦理信用卡繳交卡費,張不疑,依李的建議,委由李代辦台北富邦、台新銀行2張信用卡。
李藉由替張代辦信用卡的機會,將信用卡都寄到自己的住處,雖然李有替張代辦保險信用卡扣繳,但李也拿張的2張信用卡盜刷花用,從去年1月至2月間,李分別將張的信用卡,盜刷餐費、購買衣物、防盜器材、KTV歡唱,以及維修電動機車的費用,總計盜刷70次,不法獲利4.3萬餘元。
因李沒有繳款,經銀行向台中地院聲請支付命令後,張才知道信用卡被盜刷,趕緊報請台中市第四警分局調查,查出是李涉案。李姓男子到案後承認犯行,全案今偵結,依詐欺得利、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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