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深深愛慕的人妻殺新歡18刀 已婚房仲判關9年8月定讞
房仲于維智不滿林姓男子糾纏女同事江秀美,拿藍波刀刺林18刀,林3個月後死亡。一、二審依殺人未遂罪判于9年8月徒刑,江女協助于在林的車上安裝GPS衛星追定位蹤器,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8月,緩刑2年確定;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于被判刑9年8月定讞。
于維智(59歲)2012年在不動產公司上班時,結識江女(44歲),雖愛慕她,但因知道都各有婚姻,因此以「兄妹」相稱。于稱呼江女「美妹」,江女則說「我怕你的付出得不到我的感情,所以我寧可你都不要做,因為怕傷害你」。
2020年初,于得知江女和曾在公司任職的林姓男子交往,且林常在上班時間約江女外出,他認為這樣會影響江女業績。去年4月11日,于罩上輕便雨衣、騎腳踏車到台北市莒光路林的住處附近等候,見林現身,以左手撐傘佯裝路人,右手拿藍波刀朝林的背部刺殺18刀,于隨後被捕。
警方問案時,于胡言亂語,還說警察拿警棍打他,警方一度以為是件隨機殺人案,但查扣手機後才發現于的動機與情殺有關聯。
檢警調查,于在江女收到林姓死者的威脅簡訊時,安慰江女「他真的找死」、「就這個月,忍耐點」、「我在做計畫,需要一些參考」、「計畫案叫除髒狼」,檢方認為于是在替江女出氣。
林姓被害人短暫擔任過房仲,和江女有婚外情,離職後以開計程車為業,仍持續和江女保持聯繫。林被砍後,因本身有糖尿病和高血壓,13日併發急性心肌梗塞,事後又被醫院檢查出有肺動脈血栓,轉送台大醫院後於5月12日昏迷,7月6日家屬決定拔管。
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于9年8月徒刑,江女協助于在林的車上安裝GPS衛星追定位蹤器,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8月,緩刑2年確定;高院二審審理時,于維智和江女都認罪,但于堅稱是殺人未遂,林雖往生,但責任不在他身上。
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但因江女和被害家屬和解,獲緩刑2年確定;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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