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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蒙7歲女眼騙「吃棒棒糖」 強制性侵被判7年5月
新北市一名男子趁著與年僅7歲的繼女同睡之際,以棉被蒙住繼女雙眼,稱要給她「吃棒棒糖」後強制性侵,繼女拒絕,男子卻將繼女拉起,繼續性侵得逞,後因繼女母親進入房間才停止,新北地院審理此案,考量繼女年紀非常小,男子為滿足性慾,以欺瞞等違反其意願方式性侵繼女,犯後又否認犯行,判處7年5月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男子2019年起與繼女母親、繼女同住,去年11月23日深夜,男子趁著與繼女單獨在臥室睡覺時叫醒她,根她說「要給妳吃棒棒糖」,讓繼女張開嘴巴後,再將生殖器放入,強制性侵得逞,繼女覺得不舒服想回去睡覺,男子仍將繼女拉起,並將生殖器放入繼女嘴裡接續強制性交得逞,後因繼女母親走入房內,男子才停止動作,繼女並對母親說「哥哥叫我吃雞雞」,男子為此與繼女母親發生爭執。
翌日繼女上學時,向學校老師表示男子請她吃棒棒糖,但她覺得那不是棒棒糖,沒有味道,也沒有棒棒糖的塑膠管,老師警覺繼女遭性侵,趕緊通報社工並報警。
新北地院審理時,男子辯稱是繼女睡覺在說夢話吵到她,他才把繼女叫醒,並躺下要幫她蓋棉被,否認有性侵繼女,但不為法院所採信。
法官審酌男子明知繼女年幼,竟為滿足性慾,以欺瞞等違反意願方式接續性侵繼女,嚴重影響繼女身心健康,造成其出現創傷反應,且因犯後否認犯行,未取得繼女原諒,衡量男子仍須扶養繼女的兄弟姊妹,量處有期徒刑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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