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佛堂縱火奪7命 凶嫌開庭嗆:早知多買汽油解決仇家
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前年12月遭縱火,釀7死2傷慘劇,台南地院認為曾男預謀縱火殺人,手段冷血殘酷且泯滅人性,還對犯行洋洋得意,判處死刑,上訴台南高分院,下午開辯論庭,檢方認曾男已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的罪行,但辯護人認他經鑑定具極端反社會人格障礙病症,反對處死,曾男說,個人覺得蠻後悔,早知道就買20公升汽油,把張鳳書(佛堂負責人之子)解決了。
這起轟動一時的重大刑案,7名死者家屬迄今仍未走出傷痛,統統沒到庭,均以書面陳述意見。面對相關事實及證據多無意見,僅對張鳳書證詞表示異議,指張講的不是事實,張跟他發生口角,賞他兩巴掌,他才去踹張。
事隔近2年,他對張的恨意未消,在接受司法鑑定時,表示要是法官放他出去,要把張鳳書捅死。面對辯護人認他具極端反社會人格障礙病症,建請法官對曾男進行量刑情狀鑑定,遭當場拒絕,他表示,即使殺7人沒處死刑,監獄內有人得罪他,「我就把他殺了」。
檢警調查,曾文彥在真理佛堂前輩堂居住時與張鳳書有衝突,想再到前輩堂居住遭拒絕,懷恨在心,前年12月13日深夜搭計程車購買兩個5公升塑膠桶注滿汽油,次日凌晨持往前輩堂,將汽油全潑灑在北棟1樓玄關及臨西邊走道附近(即張鳳書居住處),持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後丟擲縱火,大火造成7人死亡,逃生9人中2人受傷。
檢察官逐一論述,認曾男無自首減刑的適用,也無刑法第19條第2項減刑的適用,沒有教化的可能及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的罪行,應處以極刑。
辯護人則以曾男4歲被檢查出過動症、8歲罹癲癇、11至14歲綜合性情緒障礙、15歲有反社會人格障礙、19至20歲住院4次,國小即揚言要在老師茶杯下毒,夥同同學帶小刀,表示要對老師不利及要殺老師全家人,國中虐待動物、攻擊父視,直至竊盜、殺人未遂,從小到大問題不斷,反覆在學校、法院、少觀所及醫院兜轉。
辯護人認為一審精神鑑定書即鑑定曾男有反社會人格障症,認知與常人不同,無法用一般人標準來看待,也請法官審酌曾男是否刑法第19條第1項適用,至少是第19條第2項。而合議庭認為案情複雜,預定明年2月16日宣判。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