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照風波未平!遠航上法院槓民航局 批處分違法違憲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不滿被民航局廢止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而提行政訴訟,且嗆民航局若不和解讓遠航復飛,將請求國家賠償50億元;法院開庭,遠航律師認為民航局撤照違憲,但民航局律師反駁,遠航無預警停飛已侵害大眾權利。
遠航律師說,交通部訴願委員會已認定民航局撤照逾越權限,但交通部也沒給遠航重新陳述機會,一個月後處分撤照,建請法官審酌交通部未依行政程序給答辯機會,請求撤銷撤照處分;且遠航案件涉及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和財產權。
交通部律師抗辯,撤照處分是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5項規定,並沒有違法撤照,且遠航停飛已是侵害大眾權利。法官庭末諭知12月30日再開庭。
張綱維今受訪表示,民航局違法濫權懲處是受到南部某立委的壓力,但立委姓名不方便透露。他說,一位民航局長怎麼可能不知道民航法而違法越權,所以地檢署要求民航局提供懲處資料時,民航局不敢給,顯見自知違法濫權,他也要求行政院與監察院出面主持公道。
張綱維說,遠航是他獨資的公司,案件中沒有任何被害人,「被害的只有我自己」,也沒有員工欠薪,案件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就可以知道「我獨資的情況下何來受害者?」
他說,遠航去年農曆年前開記者會指出投資人準備要投資,但過完年就被民航局撤照,「馬上要我死」,其中到底有什麼陰謀?張綱維指出,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書已認定民航局違法,遠航只能要求國賠,但這非他所希望的,他也不希望行政單位疏失卻由全民埋單。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