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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奉天宮當街砍人案 檢方請求依殺人未遂重判3嫌
發生於上個月嘉義縣新港鄉奉天宮前當街砍人事件,3名涉嫌砍人嫌犯今遭嘉義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檢察官痛斥3人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械於公共場合當街砍人,簡直是目無法紀,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上月3日32歲洪姓男子自台北南下到新港奉天宮參拜,中午在廟前大街竟遭21歲、19歲2名張姓男子及19歲陳姓男子等3人涉嫌持刀械砍殺;先由19歲張男涉嫌持辣椒水及開山刀上前,朝洪男噴灑,並用力猛砍背部多刀,洪男受傷即往前逃跑,張、陳見狀各持開山刀隨同追砍洪男,致洪男遭猛砍後受傷嚴重而倒臥在地,洪男身中多處刀傷、血跡斑斑,場面驚悚,洪男緊急送醫經搶救撿回一命;張男等3人事後開車逃逸,嘉義縣警方獲報即於當天傍晚先後將3人逮捕歸案,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起訴書指出,3人受姓名不詳之人指示砍殺洪男,謀劃後即密切注意洪男作息及車輛行蹤,再尋找適當地點、時機,下手,張男等人僅為尋仇於光天化日之下尾隨告訴人,在公開場所內持刀砍殺告訴人,顯然目無法紀,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及公眾安寧等情,請予以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地檢署表示,近日全國各地發生多起聚眾施暴犯行,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及治安,為維護多數民眾居住安全,對於聚眾施暴妨害公共秩序零容忍,為安定民心,遏阻是類案件定速查嚴辦,於符合羈押要件即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呼龥不法之徒切勿心存矯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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