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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為「小英論文門」案求換法官 被行政法院駁回
媒體人彭文正提確認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遭一審法官駁回,二審廢棄判決發回後,仍分由同一法官審理。彭打行政訴訟,聲請換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政法官對此不具審判權,裁定駁回。可抗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案件分配,必須事先訂定一般抽象的規範,將案件客觀公平合理分配給法官,以摒除恣意或其他不當干涉案件的分配作業,與承審法官是否有法定的迴避事由、是否應迴避而未迴避,其實有所不同。
行政法院認為,彭文正提訴訟時,將兩者混淆在一起,特於裁定中釐清,期以紛爭於聲請迴避事件中可妥適處理。
行政訴訟案緣起於彭文正主張,總統蔡英文沒有取得1984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博士論文,沒有博士論文,就沒有博士學位可言,他因而被蔡英文提告妨害名譽。
彭文正認為,蔡英文的「論文門」案,造成他法律地位上的不安定,請求民事法官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法官張詠惠審理後判駁回,彭上訴,二審認為,一審未盡闡明義務,不經言詞辯論就駁回彭的聲請,有重大程序瑕疵,廢棄原判決,發回一審更審。
不過,北院更一審時,還是分案給張詠惠法官承審,彭文正認為,此舉已侵害他憲法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基於法官法定原則、法官迴避制度等,轉提行政訴訟,請求台北地院分案給其他法官審理他的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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