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國家徵用哄抬價格大賺2000萬 檢斥口罩廠大發國難財
桃園生產口罩工廠藍吉軻德公司,藍姓負責人涉嫌在防疫期間哄抬口罩價格,還拒絕政府徵用卻私下製造醫療用口罩,哄抬價格每片賣到16元,不法所得高達2095萬多元,檢方痛斥他大發國難財,犯後仍推諉卸責,偵結依紓困振興條例起訴他,具體向法院求刑4年、併科400萬元罰金。
檢警調查,藍男(52歲)見民眾對醫用口罩需求急迫殷切,認為有機可乘,先是拒絕政府徵用,表示僅有一般工業用口罩,並簽立切結書宣稱沒有醫療用或外科手術口罩,但從去年2月1日起卻在大溪工廠內,私下製造並對外宣稱醫療用口罩。
檢方查,藍以裸裝方式直接賣給到工廠取貨的民眾,以此方式哄抬價格,以遠超過當時每片5元價格,賣到每片12元至16元不等,獲利高達2095多萬元,後來經民眾檢舉,去年5月19日到場搜索,當場查扣38萬多片口罩及相關製造工具。
檢方訊時,藍坦承有簽切結書拒絕政府徵用,卻私下製造口罩出售,另有民眾證稱,當時以LINE詢問藍有無現貨,對方回覆「現在只有做醫療外科口罩」,另有人說,藍賣的口罩當時從原本5.8元,調漲到8元、12元及14元,且藍還向消費者說,「該口罩和醫療用差不多,只是不能明說」。
檢方扣案的口罩,部分經送交鑑定符合醫療效能,有包裝上也標示「濾毒、濾菌」功能;檢方偵結依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第1項之對於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醫療器材哄抬價格罪嫌,起訴藍男。
檢方痛斥,藍男趁防疫期間大發國難財,且在證據彰明下,仍飾詞狡辯、推諉卸責,執詞濫陳,無凜刑責,建請法院量處他有期徒刑4年,併科400萬元罰金,俾懲劣行,並警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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