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互踢皮球? 立委要各單位專案報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就「性侵害加害人刑後治療之因應配套」,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長蔡清祥、衛生福利政務部長李麗芬、以及矯正署長黃俊棠、警政副署長劉柏良專題報告。
立院司委會召集人葉毓蘭表示,國民黨立委今年中指犯下性侵案的張姓性侵犯加害人5月10日犯下性侵案件,遭逮捕後將羈押至7月10日;台中市衛生局認定張自我控制再犯預防無成效後,6月15日台中地院裁定應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至其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
6月18日台中市家防中心發函衛福部大肚山莊(位於台中監獄)要求同意張男入住,但28日中監函復拒絕。楊瓊瓔說,張第一次羈押至7月10日期滿,若法院不同意繼續羈押,大肚山莊又仍拒絕受理安置,恐造成社區治安疑慮。葉毓蘭認為有必要請相關單位再報告。葉毓蘭指,簡單地說,就是各單位互踢皮球。
首先報告的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為落實釋字799號解釋就性侵害犯罪刑後強制治療處分的宣告與停止程序,應提供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的意旨,已於今年2月5日、3月19日、4月16密集召開第1次至第3次「刑事訴訟強制治療程序規範諮詢會議」,邀請審、檢、辯、學、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行政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全國律師聯合會代表等橫跨法學與醫學、理論與實務、本國與外國法領域的專家,針對各項議題進行檢視與討論,並研討相關修法方向及內容。
在第1次會議中,與會成員就強制治療宣告程序的辯護倚賴權範圍、聽審權保障方式及檢察官聲請程式等修法方向交流。第2次會議,與會成員就司法院擬具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初稿進行討論,多數贊同草案依釋字第799號解釋的精神,將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範圍,除強制治療外,亦擴及第481條所規範的保安處分,並依限制人身自由程度的不同,制定相應的適當程序。此外,也贊同草案將辯護倚賴權保障範圍,從無法為完全陳述的有身心障礙情形受處分者,擴及法院認為有必要,亦得為無辯護人的受處分人指定辯護人;並贊同草案給予受處分人及其辯護人、輔佐人陳述意見機會的規定。
第3次會議,則是檢視草案所定程序規範的可行性,並討論受處分人、辯護人的閱卷範圍與醫病關係維繫。
司法院表示,為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完善刑事訴訟法第八編「執行」編中,有關法院依檢察官聲請裁定宣告保安處分程序,增訂、修正刑事訴訟法相關程序條文,已函請各級法院、全國律師聯合會、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等相關機關團體表示意見,並將對各回復意見續予研議,希望儘速完成刑事訴訟法修正條文草案,函請行政院會銜後送立法院審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