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將上路 台南直播抽備選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法將於民國112年上路,台南市政府今天以直播方式從符合資格逾150萬市民中抽選出111年度2500名備選國民法官,再供台南地院日後隨機抽選國民法官案件的候選國民法官。
台南市111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直播抽選,今天在台南市政府民政局舉行,由民政局長姜淋煌主持,台南地方法院庭長陳本良、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駿逸、台南律師公會律師伍安泰等人見證。
國民法官法第12條規定:「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因此,這次抽選是從符合資格的150萬4767名台南市民中選出。
台南地院表示,抽選出的2500名備選國民法官,將製成初選名冊資料光碟,再送交台南地院;台南地院將組成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審核備選國民法官人選,並將通過審核的備選國民法官編制成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供日後國民法官案件隨機抽選適當名額的候選國民法官。
民政局人員說,國民法官制度就是讓社會各行各業、擁有不同價值觀與生活經驗的一般國民,有機會加入案件的審判程序,親身參與聽訟、問案及最後判決形成的過程,用更豐富視角提升對司法的信賴。
司法院規定,候選國民法官日費,原則是每天新台幣1500元,超過晚上6時另支給每小時300元超時日費,合計每天上限2500元。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日費原則每天3000元,開庭未滿1小時是2000元,超過晚上6時另支給每小時500元超時日費。另有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補償國民法官支出往返法院的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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