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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老餅店鬧家庭糾紛 姊夫罵小舅「心中只有錢」無罪
台中市陳姓男子是豐原區老牌餅店的第四代,在市區創立另個分支品牌,陳與家屬因工廠土地、經營權等經營理念不合,對簿公堂,鬧得不可開交,去年底陳要探望父親時,被張姓姊夫拒絕,還飆罵「惡質,心中只有錢,沒有情」等語,陳氣得狀告公然侮辱,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張姓姊夫辱罵地點是住家,屬於私人場所,判張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是台中知名糕餅店的負責人,他與其他經營豐原老店的家族成員,近來因食品工廠土地、房屋、經營權等糾紛,對簿公堂,陳父親由陳大姊與張姓姊夫照顧,且拒絕讓他探視父親,還指控他不孝,讓他不滿,去年11月底,他與兩個兒子要到張處所探視父親時,又被張拒絕。
當時張姓姊夫罵陳「惡質,你心中只有錢,沒有情」、「你這個瘋子」、「手髒,人髒」,陳錄影後不甘受辱,而且認為該處是張經營的水電處所,屬於公眾得以出入的場所,提吿公然侮辱。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姓姊夫承認有說陳指控言語,但否認有公然侮辱的犯行,他辯稱,案發地點是照顧岳父的住家,家門關閉,裡面也沒有擺放水電物品,不是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地方,另外,他說的「惡質」,指的是不善良,他也沒有罵小舅子「瘋子」,而是以台語罵「假笑」,意指裝瘋賣傻,都沒有罵人的意思。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根據影片錄影的狀況,屋內有陳與兩個兒子、陳的父母、張及外傭、會計等人,雖然屋內之人數是複數,但是只有徵得居住於該處的人的同意,才能在場或進入,並非其他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任意進出的處所,認定與公然侮辱中「公開場所」不同,既然非公開場所,在其處所內講的言論,是否涉誹謗,無審究餘地,判張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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