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殺酒客又丟包 檢方痛批累犯小黃司機草菅人命
51歲李姓計程車司機今年4月凌晨搭載47歲廖姓男子返家,途中疑不滿廖男發酒瘋,把廖男拖下車,持螺絲起子朝廖男脖子猛刺10多下,再丟包路邊離去,路人發現報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痛批李男草菅人命,今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並向法院求處無期徒刑。
據調查,李姓運將2006年曾犯下殺人罪被判刑14年,2019年才假釋出獄。今年4月4日凌晨兩點多,廖男在新店安民街一間海產店飲酒後欲返家,服務生幫忙打電話叫計程車,車行指派在附近李姓運將前往接送。
沒多久警方獲報,有民眾滿臉是血倒臥路上,救護車前往將傷者送新店慈濟醫院急救,經調閱監視器,傷者廖男曾在現場與李男爭執,畫面顯示廖男被運將持螺絲起子刺傷倒地。警方日前將李男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表示,請法院審酌李僅因細故即下手殺人,並持足以致命的兇器連續朝被害人頸部、頭部猛刺10多次,足見其殺意之堅,由此更可顯示李主觀惡性之重,且被害人雖因送醫緊急撿回一命,但因頸椎脊髓損傷及右側肢體無力導致失能,爾後終身受此痛苦。
檢方痛批,李男從1995年8月14日至2006年9月5日,曾經8次與其他駕駛及乘客發生衝突毆打、殺人事件,在監期間也2次毆打其他受刑人,2019年出獄後仍於同年12月9日毆打乘客成傷。
檢方指出,李男在出獄短短不到2年就再犯傷害及殺人未遂罪,足見長達近13年監禁仍無法矯治其暴戾之氣,動輒因細故下手傷害、殺人,視人命如草芥,且犯後飾詞狡辯,內心無絲毫的真實悔意。
檢方認為,如使李男再有出獄機會,即無從確保不會再有無辜民眾偶因細故觸怒李即遭殘忍殺害,非永久隔離無法保障社會安全,請求法院量處無期徒刑,以確保社會大眾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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