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察辦警察散布假訊息 法官不罰
高姓員警用LINE轉貼疫情補助款惡作劇訊息,被同仁截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造謠案移送法辦;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高姓員警貼的訊息純屬戲謔,雖行為可議,但不構成違法,裁定不罰。可抗告。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移送說,高男2021年5月20日在花蓮縣戶籍地,使用個人LINE帳號張貼「110年5月18號起~由於疫情的關係,行政院決議,每人補助疫情援助金,新台幣10000元」,並附連結網址。
中山分局認為,高散布不實訊息,並公開使不特定人瀏覽貼文及連結,已嚴重影響公共安寧,涉違反社維法散布謠言事件,應移送處罰。
高承認在網站張貼相關訊息,辯稱沒有違序。他說,貼文只是覺得很好笑,連結的圖片其實只是一張圖,「是金剛比中指的圖」,否認違法。
法官調查,高張貼訊息時,在新冠肺炎 (COVID-19) 疫情期間,高身為警職,竟仍轉發散布於眾,高的行為有欠思慮,實屬可議。
不過,民眾想要了解政府有關「疫情援助金」的訊息,需要點開所附的連結,該連結經開啟後,網頁只是呈現一隻猩猩手比中指的圖片,沒有任何與疫情援助金有關的訊息,可見,訊息應是作為戲謔之意,高主觀上無散布謠言的故意。
裁定指出,一般人開啟連結當下,應可立即發覺是惡作劇連結,而非政府機關的公告網頁,不足以引起閱覽者心生畏懼或恐慌,進而達到影響公共安寧的程度,警方移送卷證沒有證據證明高違法,應對高諭知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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