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批部分乏人問津
司改國是會議結束至今已滿四周年。「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認為,司法院、法務部等相關單位雖就部份議題有修法、推出新措施,但也有相當多的決議乏人問津,至今無任何進度或實質進展。
聯盟表示,縱然如此,司法院及行政院在2020年底停止了固定的「司改半年報」,導致這些乏人問津的決議,幾乎消失。對於這些「被消失」的議題,不知道身為會議召集人、曾承諾「會親自緊盯改革進度」的蔡總統,是否還關心?
「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呼籲,蔡英文總統不應忘記就職典禮上,高呼司法改革時所接受的如雷掌聲,更不應該忘記對人民的 改革承諾。面對權責機關選擇性地忽略議題,缺乏與民間的充分溝通。
聯盟呼籲,應立即重啟停辦的「司改半年報」,重新建立民間與官方充分溝通 的橋樑。對各項司改決議的議題,聯盟也將召開系列座談會與記者會,持續監督政府推動司法改革。
李俊億教授表示,於設立國家級司法科學組織, 整合資源推動司法科學政策,以及其他證物保管、鑑定規範、機構認證與 人員證照,全無進度。
民間司改會指出,以「證物監管制度」為例,法務部於2019年雖邀集各單位開會,但結論卻是「大部分與會機關認現行證物管理監督機制及規 範,運作上並無困難,建立統一規範反較有難度」。
然而,若現行各機關就證物的保管、保存已有完善規範,為何江國慶案血掌紋木條會遺失。邱和順案電話勒索錄音帶為何會遺失?為何法務部航業調查處組長徐宿良可以監守自盜、盜賣扣案毒品長達8年,不法獲利達3億以上?證物遺失的法律效果為何?這些在現行規範都未著墨。
環境法律人協會表示,工研院雖曾在2018年10月召開「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條文研修專家諮商座談會」,認為缺乏連帶責任的規定,恐造成 清運業者所委外的包商傾倒於非法場所時,無法向其賠償,導致在環境違犯的預防上有相當漏洞,並擬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並作為其他環保法規參考通用版本,但目前仍無具體進度,也未見研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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