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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校方資產 及人高中前老董盛天麟判刑4年5月定讞
新北市及人高中前董事長盛天麟私吞侵占校方資產,包括學生輔導費等,還收受營養午餐等業者回扣,一、二審均依業務侵占、背信等罪判刑4年,另有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盛天麟2005年到2016年擔任及人高中董事長,也擔任及人國小董事,期間多次指示校務人員將學生的課後輔導費依比例分好,將校款當成個人獲利,收進自己口袋,甚至收受參考書商、營養午餐業者、學校工程包商回扣。
新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等罪判刑4年,另有5月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後也被高等法院駁回;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及人國小興訟指稱盛天麟與弟弟盛平麟共同侵占學生制服、營養午餐、才藝班和夏令營等費用,自95學年度自104學年度共3.6億餘元,由於2兄弟是平分這筆錢,因此盛天麟應賠償1.8億餘元;新北地院一審判盛天麟應賠及人國小1.8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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