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班「需要紓壓」跑去種菜、釣魚 職務法庭判罰俸1年
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上班時間到海邊釣魚、種菜,遭同事檢舉,司法院人審會決議由司法院逕送監察院審查,監院去年通過彈劾。監院以9比0票數通過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判朱罰俸1年。據估計,朱薪資損失約226萬元。
朱中和是司法官訓練所26期結業,2009年屏東縣瑪家鄉北葉國小應邀到中國成都參加「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但付不出機票、護照費,同為原住民的朱中和得知,捐款10萬元給學校,「拋磚引玉」後也有人跟著捐款。小學生圓夢,一度傳為佳話。
台南地院2、3年前接獲檢舉,司法院展開調查。政風處在2018年11月5日至9日、2019年3月18日至22日、2019年4月24日至29日、2019年6月23日至29日四度蒐證,朱中和不假外出15日,扣除請假的8小時,在法院內上班時間共計僅45小時52分。朱不是到海邊釣魚,就是到向朋友借的農地種菜。
人審會討論時,朱說明因「需要紓解壓力」才釣魚,並表示沒有因此而延宕工作,該補的工作都有補回來。
監委認為朱在辦公處所時間短暫,又不假外出釣魚、種菜,且竟還申請加班4小時、領加班費,未符合實際工作情況,敬業精神不足。
職務法庭審理後,判朱中和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
近來掀起法界風風雨雨的「石木欽們」案,司法院也調查出朱曾和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1次、收了翁8次襯衫,不過因最後往來日已是2010年9月20日,超過懲戒權行期間,司法院無從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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