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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350天!南投涉貪鄉長100萬交保 縣府:可復職
南投縣仁愛鄉長吳文忠去年3月因涉及貪汙遭羈押,同年5月13日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查出其任內涉貪至少54件,收受或索賄金額達827萬元,將其起訴續押,今辯論終結予以100萬元交保,羈押350天重獲自由,復職與否引關注。
中檢偵查指出,吳在2018年參選仁愛鄉長前,為支應競選及個人債務,透過白手套向廠商索賄600萬元,還簽借據承諾選上會發包給該廠商上億元工程;當選後,涉嫌向公共工程得標廠商收回扣或索賄至少54件,總金額估高達827萬元。
檢調還查出,除了吳文忠涉貪,鄉公所職員、擔任驗收委員的學者也上行下效,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甚至收受不少廠商回扣;檢方因此在去年5月13日將他與公所人員、學者、廠商共27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名起訴並續押。
吳因貪汙案遭調查,從去年3月10日起聲請羈押獲准,加上起訴後已延長續4次,收押近一年,也沒能在農曆年前返家過年;但該案經多次審理,今辯論終結,吳文忠予以100萬元交保,將於4月22日宣判,羈押350天後重獲自由。
吳文忠遭收押期間,南投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78、82條規定將他停職,在3月18日派任前觀光處長王源鍾暫代仁愛鄉長,但王在去年11月請辭獲准,縣府指派原民局前副局長石尊仁同月11日起代理,而吳是否能復職也獲地方關注。
民政處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被羈押或通緝者)停止職務之人員,經撤銷通緝或釋放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吳依法可復職,但尚未收到申請;媒體今致電吳,但手機一接通就掛斷,而未能確認其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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