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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假檢警誆稱要查封房子 詐騙車手判賠70萬
新北市張姓女子2年前被詐騙集團假冒檢警人員詐騙,以面交方式交付70萬元給詐騙集團車手趙國慶,趙男去年落網後,張女提告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新北地院民事法庭日前判決應賠償7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女子108年11月接獲詐騙集團電話,佯稱屏東郵局人員並告知有人冒用其名義開戶領錢,再將電話轉接給自稱警察局的員警,再轉接自稱屏東地檢署金融科檢察官王文清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維,聲稱張女涉及詐騙案件、房子會被查封、銀行帳戶會被凍結,必須交付70萬元作為交保金。
張女驚慌之餘,當天下午13時30分許,在新北市板橋區住處附近,由詐騙車手趙國慶佯稱經檢察官指示而前往取款之替代役男,當面將張女手中現金70萬元帶走,趙男得手後依指示交付給詐騙集團上游成員 ,並獲得報酬2萬2000元。
趙男前年底遭警方查獲,張女提告刑事並附帶民事求償,新北地院去年8月將男依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6月,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判刑10月,合併應執行2年2月。新北地院民事法庭日前判決趙應賠償7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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