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台南蘇大媽遭檢方撤銷易科罰金 提聲明異議欲保自由
台南蘇姓婦人前年間前往中西區某復健科診所掛號進行復健療程,與櫃台人員口角,持手機朝正在執行醫療業務的物理治療師開啟閃光燈近距離拍攝並咆哮謾罵,二審依醫療法判刑5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檢方原准予易科罰金15萬並分三期,但她持續濫訴及擾亂公署,檢方撤銷易科罰金執行,蘇婦恐入監服刑,向台南法院提聲明異議,法官則尚未裁定。
蘇婦犯醫療法判處5月徒刑定讞外,她自2019年12月8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止 ,多次言語嘲諷、辱罵及脅迫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經台南市警局第一、二、三、四及永康分局送辦,檢方依妨礙公務罪起訴,台南地院認她妨害公務共5罪,累犯,各處3月徒刑,又犯侮辱公務員罪,處3月徒刑,應執行8月徒刑。
蘇婦不服已上訴二審,由台南高分院審理中,此外,警方統計,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裁罰金額2萬多元。
然而,蘇婦犯醫療法被判5月徒刑定讞後,南檢去年12月23日依法執行,檢方與她約法三章,要求她改正濫訴、擾亂公署的行為,最後准予易科罰金15萬並分三期(每月一期),她繳納第一期罰金後請回,未料,檢方又陸續收到相關提告及擾亂公署秩序,決定撤銷易科罰金執行。
蘇婦得知可能因此入監服刑,向台南地院聲明異議,法官則尚未裁定。未料,蘇婦昨天上午為此又到台南地院,讓相關人員折騰一整個上午。
法界人士指出,即便法官支持檢方,撤銷易科罰金執行,蘇婦勢必再提抗告,案子恐怕還會拖上一陣子。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