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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3人被判8年10月 他又和少女嘿咻懷孕再判5月
貨車司機朱汶珽前年8月4日替友人代班送貨,卻酒駕高速過彎失控,當場撞死2名環保志工、1名路人,引發社會公憤,朱一、二審被依酒駕致死判8年10月,民事一審判應賠家屬257萬元;但朱事前還和1名15歲少女性交,並讓她懷孕生下1名女嬰,桃園地院再依妨害性自主判朱5月,可上訴。
起訴指出,朱(25歲)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間,明知少女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卻在對方住家以不違反她意願下,陸續發生2次性行為,導致少女在2019年6月生下1名女嬰;朱坦承犯行,並有相關鑑定佐證,檢方依法起訴。
法院審酌,朱明知少女身、心尚在發育,對性智識、自主能力未成熟,竟仍和對方性交並生下1女,影響少女日後生涯發展,考量朱犯後坦承,具有悔意。
法院認為,且犯案時年僅23、24歲,少女及其父親都表示不願提告也答應原諒,審理後依2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各判朱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
朱男2019年8月4日當天清晨行經蘆竹大竹路288巷過彎失控,撞死正在掃街的黃姓、謝姓2名環保志工以及葉姓路人,路旁好幾輛車也受波及遭撞爛,檢方起訴求重刑,桃園地院痛斥朱無照酒駕達0.64,還以高速94公里過彎釀3死悲劇,判他8年10月,經高院駁回,仍在上訴中。
民事部分,桃院一審依精神撫慰金、喪葬及醫療等,扣除保險理賠判朱及友人、物流公司應賠償謝姓死者家屬257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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