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周報指摘陽信銀行涉違法放貸 總編輯遭起訴
168周報108年間報導指稱陽信銀行涉嫌違法放貸,案經陽信銀行提告,士林地檢署認為,168周報未善盡查證義務,濫用新聞自由保護傘,日前依妨害銀行信用罪嫌起訴翁姓總編輯。
全案起於民國108年間,168周報報導指稱陽信銀行違法放貸、明知擔保品致和園土地涉訟中卻仍核貸新台幣36億元;陽信銀行認為,報導內容不實,且有損陽信銀行商譽信用,提起告訴。
168周報翁姓負責人兼總編輯到案表示,會對報導內容負全部責任,但報導內容千頭萬緒,不可能面面俱到,他從未拒絕陽信銀行澄清說明,已提供陽信銀行完整說明的權利。
但檢察官認為,168周報未善盡查證事實的義務,對於報導中聲稱財政部發函各家銀行提示致和園土地涉有違法放貸、偽造文書等均無法舉證,有違媒體從業人員公正公允報導的原則,並濫用新聞自由保護傘。
檢察官也查出,致和園土地產權歸屬爭議早已經法院判決確定,並無涉訟違法核貸,依銀行法的妨害銀行信用罪嫌起訴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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