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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公分生魚片刀捅到內臟外露 他辯「沒殺人」 上訴遭駁
男子張鼎華因牆壁修繕問題和王姓鄰居口角,他不甘辱罵,回家拿刀刃達29公分的生魚片刀襲擊王,王的胸、腹遭刺3刀後負傷逃命,卻又被追殺4刀。張一邊刺一邊嗆「世界只有你能活,別人不能活嗎?」,王臟器外露,死命呼救才保住一命。桃園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張4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今駁回張上訴。
張鼎華曾任職台北市市場處,已退休18年,他和王姓鄰居同住在桃園市龍潭區同巷。2019年7月1日,張和王因牆壁修繕而爭吵,引爆衝突。王的右胸、腹部、背部有多處穿刺傷,左前臂、左食指、右無名、左手腕撕裂傷、右手掌多處撕裂傷,而且因臟器外露、大量流血而昏迷。
上訴時,張鼎華仍僅承認「傷害」,否認有殺人之意,但高院依據證人證詞、監視器畫面、被害人嚴重傷勢判斷,認定張的辯詞不可採。張犯殺人未遂罪,但他在案發後有打電話報警,並向到場處理的派出所員警自首,依法可減刑。
高院認為,生魚片刀刀刃長達29公分,相當危險,被害人遭刺殺後得切除15至20公分的小腸,歷經多次手術治療,才倖免於難,至今腸胃道仍有蠕動異常、沾黏或腸阻塞的情況,就算張鼎華當時是遭辱罵才「教訓」,但這不是拿刀殺人的藉口。
高院認為一審判決妥適,張鼎華爭執「不是殺人」無理,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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