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限量分案/案件倍增 裁判要好要快成兩難
一名最高法院法官說,外界多認為最高院鮮少開庭,僅審理卷證資料,不用面對當事人,壓力小,但第三審除審視下級審判決有無違誤,還須取得同一庭其他法官統一意見,也需查閱過去最高法院類似見解為何,埋首各種文獻資料,耗費時間不比事實審少。
他說,「加班」是最高法院常態,晚間十點離開法院很正常,未廢除限量分案前已「一周上班七天」,未來如何消化廢除制度後暴增案件量,只能「看著辦」;廢除限量分案制度是「遲早的」,但當法官就不能怕辦案,案件再多也只能盡心做到最好。
另名法官說,最高法院法官「思辨」法律問題最花時間,找資料、翻文獻,從中發現觀點論述;他常回家仍在想案子,如今案件瞬間湧入,最擔憂減少思辨時間。
林永頌說,廢除限量分案後,可期盼法官結案速度加快,但如何要求法官兼顧裁判速度、品質是兩難,擔憂法官為讓案件盡速處理恐有較大比例「上訴駁回」。他說,終審判決「上訴駁回」寫法較短,「撤銷發回」須較多論述法律觀點,擔心出現應「撤銷發回」案件也被「上訴駁回」,反而影響人民訴訟權益。
林永頌指出,美國有大量法官助理協助找文獻、搜尋資料,避免法官負荷過重,司法院應適度給予最高法院「人力資源」,並非增加法官員額,而是增加助理人數。他認為,最高法院法官累積一定經驗,最重要的是「判斷」而非花時間翻找文獻,有足夠助理就可減輕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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