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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豐前鄉長曾淑懿被控「搓圓仔湯」 二審逆轉判無罪
花蓮縣壽豐鄉前鄉長曾淑懿,2018年選舉時以高達87%得票率擊敗兩位對手勝選,但被控以5萬元試圖勸退對手放棄參選「搓圓仔湯」,一審被依違反選罷法判刑4年,她不服上訴,花蓮高分院近日逆轉改判無罪,曾淑懿表示,感謝司法明察秋亳,彰顯正義。
曾淑懿曾任多屆壽豐鄉農會總幹事,基層實力深厚,2018年參選鄉長時地方一致看好她勝選,最終也囊括8877票,以87.11%得票率的極大差距狂勝,兩名對手票數都不到1000票。
不過,曾淑懿被控在選前透過許姓椿腳,以5萬元要求參選鄉長的謝姓男子棄選,花蓮地院去年12月依違反選罷法判她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併科罰金250萬元。曾淑懿今年2月宣布辭去鄉長職務,她的丈夫劉耀宗「代妻出征」,贏得4月的壽豐鄉長補選,入主鄉公所,如今許多鄉政場合,都可看到夫妻同心的身影。
曾淑懿也透過法律途徑力爭清白,上訴花蓮高分院,最近判決出爐,大逆轉改判她無罪。
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謝姓男子及許姓椿腳的證詞前後不一,且謝姓男子已經在今年7月死亡,因此證述的真實性,有待商榷,因此撤銷一審原判決,改判曾無罪。此外,她民事部分已在今年3月被判當選無效。
曾淑懿獲悉二審判決結果,表示她心情平靜,很感謝司法明察秋毫,彰顯正義。她也感謝鄉親、好友的關心與陪伴,並說,一路走過的波折,都是滋養她為壽豐服務的動力與養分,雖然遭遇人生最沉重的一擊,但為壽豐服務的初心與行動,淑懿不曾動搖舆改變,會與丈夫同心攜手,加倍努力經營鄉政、造福鄉里,感恩鄉親的相挺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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