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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男子裝加壓馬達竊電社區住戶6年 法官判緩刑
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因自家水壓不足,在大樓頂樓加裝加壓馬達竊取社區公共電源,住戶不斷勸阻,蘇卻不聽,住戶決定提告,蘇才停止行為,不過竊電時間長達6年。士林地院審結,認為蘇被告後犯罪態度良好,主動賠償社區5000元,依竊盜罪判他拘役20天,緩刑2年。
判決指出,蘇男是新北市「東方懷石」住戶,2014年他未經社區住戶同意,在頂樓安裝加壓馬達,再將加壓馬達的電源私接在社區頂樓的公用電力上,竊取全體住戶電能。
此事經社區管委會主任委員發現,有住戶不斷勸蘇男停止行為,但蘇不聽,住戶決定提告,直到2019年10月21日,蘇才將加壓馬達的電源接回自家用電。
檢警調查發現,蘇竊電動機是家裡水壓不足,才擅自加裝加壓馬達;蘇被告後,賠償5000元給社區作為公共用電損失,法官調查2012年到2020年該社區的電表,並無因2014年蘇竊電後社區用電度數有明顯提高。
法官考量他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與社區住戶都達成和解,依竊盜罪判處蘇拘役20天,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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