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承陳抗很激動!蔣月惠服勞役首日 仍盼女警原諒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前年因抗議「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工程」衍生咬警風波,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處被依傷害罪判處蔣拘役80天,經申請後,改服勞役480小時,並於今天上午前往屏東地檢署報到,歷經上午的說明會,蔣月惠表示,希望能服勞役時數,來換取女警原諒。
蔣月惠今天上午一如往常前往陳抗,直到上午9時,至屏東地檢署報到,並聽取3個多小時的簡報,下午到萬丹服4個小時的勞役。
蔣月惠總服勞役時數共480個小時,根據規定,每周至少服24小時,一個月至少服96個小時,若為能按規定完成,可能會取消服勞役資格改回拘役。對此,蔣月惠擔憂,服勞役開始後,可能會影響12月的行程,期盼能如期像地檢署請假。
報到首日,蔣月惠坦言,很多時候無法與體制抗衡,但體制內有許多不合理的事情,再加上,自己的情緒本來就比較爆衝,所以面對為不公不義的事,更會催促她在陳抗時激動的情緒,才會犯下咬女警的錯。
雖然地院判決出爐至今,蔣月惠仍未跟當事女警達成和解,蔣仍強調,不是故意要傷害女警,也期盼未來透過服完480小時的勞役,來換取女警原諒。
【中央社/屏東縣8日電】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2年前在屏東市公勇路拆遷案抗爭中咬傷女警,被判50天拘役、得易科8萬元罰金,她選擇服勞役480個小時,首日服勞役到萬丹鄉果園為水果套袋,她表示相當值得。
蔣月惠走進果園,第一句話是「我要做什麼?」果園主人告訴她為水果套袋,她就為果園裡的芭樂套袋,並且協助拔草;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新台幣8萬元的易科罰金對她來說很多,她要把錢留給弱勢,因此選擇服勞役。
蔣月惠今天上午先參加一場陳情抗議,直到上午9時到屏東地檢署報到,並聽取3個多小時的簡報,下午到萬丹鄉一處果園服4個小時的勞役。
蔣月惠表示,首日服勞役她覺得很高興,與她過去6年的縣議員服務完全不同的生態和體驗,相當值得。
蔣月惠表示,很多時候無法與體制抗衡,自己個性又比較爆衝,往往在陳抗時情緒激動,才會犯下咬傷女警的錯,也希望用服勞役來換取女警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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