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掐死成大女研究生 清潔工判賠557萬多元
成功大學清潔工林榮富2年多前強拉女研究生猥褻胸部,再徒手掐死對方,一、二審均依強制猥褻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女研究生父母對林榮富及成大連帶求償1200萬元,女研究生父母與成大1120萬元達成和解,台南地院則判林賠償557萬多元,可上訴。
女研究生父母主張,一家四口經濟雖不寬裕,但生活平安圓滿,含辛茹苦栽培女兒就讀成大研究所,正值花樣年華,前途不可限量,未料,單純上進的女兒在理應安全無虞的校區研究室準備論文,光天化日正午時分,竟遭素未來往也無深仇大恨的學校清潔工誘騙踏上絕路。不僅手段凶殘,且狡辯堅不吐實,對加害過程避重就輕,迄今仍讓死者父母無法接受。
案發迄今2年多,女研究生母親,尤其每逢母親節、女兒生日、案發月日,母親都痛不欲生,需住院治療,避免憾事發生,全家也都精神緊繃,害怕再失去一名親人。向來體健的父親強忍傷悲試圖堅強,也不堪身心折磨,又很擔心太太的情況,工作、家庭蠟燭兩頭燒,每天都要吃藥,否則恐慌症會發作,現也接受醫院治療。
女研究生父母親對林榮富及成大連帶求償,包括喪葬費38萬多元、精神慰撫金1200萬元。成大方面陸續提供女研究生急難救助金計70萬元外,與女研究生父母親以1120萬元和解,其中,包括法定扶養費用及精神慰撫金。
然而,迄今林對被害人未賠償分毫。他及辯護人主張,林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月收入約2萬多元,與女研究生生前並無仇恨,父母親請求慰撫金過高。辯護人認為,女研究生父母親已與雇用大學以1120萬元和解,林與成大屬連帶債務人關係,成大已經填補其家長的損害,也不得再向林主張,否則會有超額賠償的問題。
台南地院認為,女研究生父母親主張,精神慰撫金各應為600萬元有理由,扣除成大已賠償、承諾賠償642萬多元,應給付死者父母親各278萬多元,合計557萬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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