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司機再審無罪竟又逆轉判無期 冤平會:一定上訴證明清白
遭控13年前槍殺計程車司機的男子林金貴,原遭判無期徒刑,收押加服刑累計關了3116天,開啟再審後前年改判無罪,不料全案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認定林為凶手,今天上午大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林金貴聽完後相當錯愕,閃躲媒體記者就快步離去;陪同聽判的冤獄平反協會指出,一定會上訴。
據指出,再審案判無罪後,又再逆轉有罪,冤平會人員苦笑認為此應該為第1件,稱「代表再審不是一定只會判無罪」。
林金貴聽判後,一度先坐在法庭椅子上低頭不動,由於該法庭還有下一庭期,他走出後隨即快步離去,一度誤走到廁所,發現走錯回頭,迅速穿越閃避記者,走下樓梯離開高雄高分院,全程不發一語。冤平會表示會盡力關心他。
冤平會執行長羅士翔說,這案件沒有客觀證據指向林金貴殺人,很遺憾今天仍是有罪的結果;律師鄭植元說,本案嚴格來說並沒有證據能認定林金貴有做出起訴書的指控,會維護林金貴的權益繼續上訴,來證明他的清白。
羅士翔也指,再審兩年的審理期間,關鍵證據案發前2個月所拍的大頭照,相館老闆被傳喚出庭,有明確說是案發前2個月拍攝,而另有名獄友曾供稱聽聞林金貴講述犯案過程,但其他同舍房2名獄友在此次審理也有明確證稱,林收押之後完全表示沒犯此案;會再收判決後上訴,希望最高法院能再撤銷。
前年再審判林金貴無罪,檢方提上訴後,最高法院合議庭發現,多人曾證稱林在案發之前另案假釋出獄後有蓄髮、未曾理髮,恐跟大頭照模樣會明顯不同,且基地台發話位置到案發現場的車程,有員警開車實測50幾分鐘,跟Google地圖數據差異很大,法院沒實際勘驗,加上林金貴收押時1名獄友有證稱,聽過林敘述犯案經過,這3點原審法院沒詳查,判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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