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勝!卡大地布光電案傳捷報 法扶律師:深感贊同感謝
卡大地布光電開發案傳來捷報,政府機關在行政爭訟終結確定前不得進行任何行政程序,包括原本預定在內政部進行的土地變更審查也將停止。法扶專職律師謝孟羽表示,對於法院能理解並正視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深表贊同及感謝。
台東縣政府規劃在知本溪北岸設立面積達161公頃太陽能光電區,要在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域蓋全台最大光電廠;案經「盛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得標辦理,並於2018年12月21日申請由部落召開部落會議行使同意權未果,轉請市公所代為召開。
2019年6月1日由市公所代為召開部落會議,最後投票結果為贊成187票、反對173票,通過此案。然而,諮商同意過程爭議層出不窮,卡大地布傳統領袖Mavaliw(瑪法琉)、Pakaruku(巴卡魯固)和Ruvaniyaw(羅法尼耀)三大家族拉罕(祭司長)經法扶准予扶助。
法扶表示,由專職律師謝孟羽及林秉嶔、扶助律師湯文章辦理本案,並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黃馨雯律師組成律師團,陸續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以及民事確認會議決議無效之訴訟。
在律師團提起民事訴訟期間,經濟部於今年2月11日核發電業籌設許可,為避免籌設許可造成部落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卡大地布部落與三位拉罕透過律師團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獲裁定准許,無疑為進行中的民事及行政訴訟注入一劑強心針。
謝孟羽說,本件是第一例進行諮商同意程序後產生重大爭議的案件,法院能夠理解並正視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裁定停止經濟部之電業籌設許可,避免部落文化權及自決權持續遭受侵害,深表贊同及感謝。
他表示,這是對原住民族權利保障的一大躍進。希望經濟部與盛力能源公司,能夠尊重裁定,及卡大地布部落的自主權,不要提起抗告,讓部落有時間能夠凝聚共識。
法扶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強調,提倡綠色能源的當代社會,不能忽略人與生態關係,應以人權為本方式,真正地尊重原住民族是原住民族土地與自然資源主人,落實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參與權,並希望政府機關以及社會大眾能真切肯認原住民族的自決權。
延伸閱讀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