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詐領助理費交保 檢提抗告
地方制度法規定,縣議員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縣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林威志疑涉詐領50萬元助理費,但檢調偵辦時林威志否認犯行,且提供資料和相關人供述不符,台灣台東地方檢察署昨天以有串證之虞等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
東檢上午緊急研議,向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提抗告,要求撤銷交保裁定,希望花蓮高分院儘速裁決。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