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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晚餐被糾纏討菸 男猛力抓衣推人致死 遭判7年4月徒刑
楊姓男子2018年12月和家人在汐止區一家小吃店買晚餐,遇上58歲朱姓男子上前索討香菸,楊一時氣憤徒手從正面抓住朱的衣領,用力推倒朱,導致後腦直接撞擊地面倒地不起,送醫急救後2天後死亡。士林地院今天宣判,楊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12月28日下午5時許,楊男不滿朱男反覆索討香菸,抓起衣領用力往後推,使朱腦部撞擊堅硬的磁磚人行道,倒地不起,楊和家人離去後,店家報案將朱送醫急救,但12月30日因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及損傷死亡。
楊男辯稱,雙方拉扯時是朱的腳勾到自己的腳,向後仰跌倒;案發時因精神疾病就診,認為朱出言要對家人不利,情緒不穩動手。辯護人稱,楊男當時為了防止朱對前妻、兒子、祖母不利,應有防衛過當空間。
合議庭認為,楊、朱不相識,年輕體壯的楊,因年歲非低、身型較瘦弱的朱男,反覆索討香菸,一時衝動徒手抓著衣領,用力向後推倒朱,推倒後無進一步攻擊動作,但已造成死亡結果。
監視器畫面顯示,拉扯過程雙方腳步沒有交纏,朱男死因與服用降血藥無關連,再者,正當防衛部分,其楊的家人未受到不法侵害,楊已用警告方式排除朱的騷擾,難認欠缺辨識能力,無從依法減刑,也無情堪憫恕狀況。
合議庭審酌,楊僅因朱男反覆討菸,未能控制自己情緒,徒手猛力推倒朱,導致喪失寶貴生命,全案依照傷害致死罪,判處7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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