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大陸抽砂船還要花錢顧? 蔡碧仲提「沒入」當靶船
中國大陸籍「長鑫36號運砂船」、「豐溢9969號抽砂船」盜取我砂石,澎湖地檢署19日第3次標售仍告流標,是否進行4拍或充作人工魚礁,將行評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討論到此議題,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抽砂船押回來放在漁港,標售時還需要避免「人頭買回去」,不排除由政府沒入當靶船。
立法委員周春米詢問,扣到中國抽砂船後要先押回來,但抽砂船需要保全、等待拍賣,期間耗費金錢,她問法務部有無因應之道?
蔡碧仲表示,目前因對下標者資格設限,拍賣並不順利,但設限是要避免「人頭」再將抽砂船買回去,因抽砂船沒有捕魚設備,未來不排除用行政程序沒入,拿來當靶船。蔡認為,竊取我國國土、國砂卻還要花錢保全,並不合理,包括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國防部也都開過跨部會相關會議,要設法解決。
周春米認為「沒收」得要判決確定,行政沒入程序較快。立委蔡易餘認為抽砂是犯罪行為,這件事也可與漁業署、水利署溝通,因為抽砂船成本高,國內無人投資,沒入後如果可以拿來做沿岸清淤,可以節省資源,也避免滯泊漁港。蔡易餘說,既然已沒入,就是資源,認為功用不只只有當「靶船」。
陸籍1萬6468噸的「長鑫36號」運砂船、4226噸「豐溢9969號抽砂船」,去年10月間在澎湖七美鄉西南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台灣灘」抽取海砂,海巡署、澎湖縣政府聯手查獲,一併查扣,移送檢方偵辦,依法起訴;經澎湖地院判決有罪確定,兩船也經法院一併宣告沒收。彭檢先後在9月16日、10月6日、11月19日公開拍賣,但都流標。
延伸閱讀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