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指示未成年子女偷腳踏車變賣只賺70元 她遭判4月徒刑
高雄廖姓婦人今年1月間帶著孩子經過仁武區某社區大樓,涉偷牽2輛沒上鎖的腳踏車,後來1輛變賣獲70元、另1輛帶回家使用,警方接獲報案循線查獲。橋頭地院審理發現,廖婦行竊時還要小孩幫牽其中1輛,加重依利用兒童犯竊盜罪,判她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女1月24日下午近3點,跟小孩經過仁武區的某社區大樓,見2輛沒上鎖的腳踏車,她牽走藍色腳踏車,再指示孩子牽銀色的折疊車,得手後將藍車拿到回收場變賣獲70元,銀車則拿回家代步。
由於銀色摺疊車是1名移工向蕭姓車主借來的,移工發現失竊立即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廖婦,她才認罪還回銀車,並帶警方去回收場找車;而藍色腳踏車雖尋無車主,合議庭認為藍車車體、車輪外觀完好,不像是車體毀損或嚴重鏽蝕不堪使用,應不是別人棄置的無主物,她牽走也屬竊盜。
法院審理認為,廖婦還指示未成年子女協助竊車,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考量她承認犯行,判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