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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情緒失控踹警下體 還飆髒話遭判拘50日
鄭姓女子今年7月在住處和人發生金錢糾紛,警方獲報後,由6名員警到場了解狀況,不料,鄭情緒失控,竟罵員警「死條子」,遭警方壓制時還激烈掙扎,腳踢員警下體、下肢,並與其發生拉扯,造成兩警受傷,還在解送過程中對員警嗆粗話;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當場侮辱、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等罪判鄭拘役50日。
經查,今年7月30日晚間,鄭女與他人有金錢糾紛,警方獲報,由6名員警到場,鄭因與他人的糾紛導致情緒失控,竟辱罵警方「死條子」,經員警以現行犯將其逮捕時,鄭激烈掙扎,腳踢葉姓員警下體、下肢,與邱姓員警發生拉扯,造成葉下腹壁、會陰、左小腿鈍挫傷,邱右側中指關節挫傷併血腫、左中指挫傷併指甲裂傷、左大腿肌肉拉傷。鄭女被解送時,情緒還未緩和,直接對員警嗆粗話。
法官認為,鄭女未能於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時適當尊重,竟當場侮辱及妨害警方職務行使,影響社會秩序及公權力執行,本應從重量刑,考量鄭坦承犯行,並表示歉意,表示是因情緒壓力大才一時失控,審酌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當場侮辱罪判拘役30日、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罪判40日,應執行50日,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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