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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蘇大媽」被公告不受歡迎 告拱天宮涉誹謗不起訴
台南檢舉達人「蘇大媽」今年6月5日到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滋事,廟方隔天公告她「永久不受歡迎人物」,蘇女控告廟方公告涉嫌誹謗,苗栗地檢署最近偵結,認定廟方盡到相當查證,主觀是善意為之,處分不起訴。
蘇女6月5日現身在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她與攤販、圍觀民眾糾紛不斷,警方據報數次到場處理,廟方不堪其擾,管理委員會緊急開會決議,6月6日公告她「永久不受歡迎人物」,指出關於「蘇姓女子」進入本宮各處所辱罵工作人員、志工、信徒,嚴重擾亂白沙屯地方安寧一案,為維聖廟莊嚴與地方安寧,使信徒能安心參拜,禁止該女進入本宮,特此公告。
蘇女認為拱天宮管理委員會公告,涉嫌誹謗、妨害名譽,但檢方調查,蘇女6月5日、6日與拱天宮的信徒、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及糾紛,與到場處理員警職務報告相符,且員警6日深夜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欲查明她真實身分都不願配合,涉嫌妨害公務遭起訴,繫屬苗栗地方法院審理中。
檢方認為拱天宮管委會依據信眾、工作人員反映資訊,製作及張貼公告,已盡到相當查證,並因此確信其為真實,應推定主觀上是善意,沒有妨害蘇女名譽的真實惡意,難僅依據蘇女的指訴,以誹謗罪嫌相繩,全案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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