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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闖紅燈吊照2年認「過重」法官打臉「很危險」照罰
林姓男子駕駛大貨車闖越紅燈,被警方攔查後發現帶有酒氣,酒測值達0.16,被警方開出3.3萬元罰單,並吊扣駕照2年,林男不服認為裁罰「過重」,違反比例原則,提告撤銷處分,但宜蘭地方法院法官調閱員警密錄器,認為林男駕駛大貨車在尖峰時間闖紅燈,事後酒測值超標,已經嚴重危害車輛安全,交通員警開罰於法有據,判林男敗訴。
今年4月1日上午8時41分許,林男駕駛聯結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南雅南路口,不顧前方路口已亮紅燈,反而加速穿越路口,員警發現後上前攔查,發現林男散發酒味,追問之下林才坦承「有喝一罐保力達」。
警方事後提供瓶裝水讓林男漱口,經酒測後酒測值每公升達0.16毫克,超過法定的0.15標準,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3.3萬元罰單,吊扣駕照2年並要上交通安全講習。
但林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他僅超標0.1毫克,員警卻不論酒精濃度超標多寡,僅依裁罰基準表,一律依最高期限吊扣駕照2年,處份明顯過重,已經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原處分應撤銷。
地院根據員警提供的密錄器畫面,認為警方從攔查闖紅燈到實施酒測的過程,都合乎現行規定,且再支援警力到達前,警方還好意提供杯水漱口,舉發程序並無不當。
地院法官認為,林男酒測值為每公升0.16毫克,但起因是先闖紅燈而遭員警攔查,且當時路口還是尖峰時間,車流量大,林男還是駕駛體積龐大、易有死角的大型拖車,行為已經嚴重危害往來車輛安全,警方裁罰也是依據道交裁罰基準表開罰,吊扣駕照2年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林男告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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