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戰爭 廚房成戰場大打出手
彰化縣黃姓女子與男友一家人同住,在幫男友煮泡麵時,卻與男友大嫂發生爭執,正在洗奶瓶的大嫂曾女抱怨剛洗好的奶瓶卻被黃女的洗鍋水沖到,兩人一言不合發生推擠與拉扯,造成曾女前臂擦傷,彰化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黃女拘役15天,若易科罰金需罰一萬五千元。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間曾女帶兩個小孩下樓到廚房吃早餐,正在水槽處洗小孩的奶瓶,黃女(33歲)則到廚房煮泡麵,曾女要拿走水槽裡的奶瓶時,手和奶瓶都被黃女的洗鍋水沖到,曾女生氣地說「這樣害她得再洗1次」,黃女卻說「她就是故意的」,曾女氣得拿放奶嘴的網子丟黃女。
曾女說,黃女閃過後,卻舉起右手作勢要攻擊她,她來不及閃避,被黃女右手肘攻擊到後腦勺,當下重心不穩,往後面冰箱倒,因女兒想要來扶她,她重心不穩也壓到女兒,黃女還來抓她領口,直到她小叔下樓,黃女才停手,但事後她開始暈眩,還去掛急診,診斷出有腦震盪現象。
黃女則辯稱並未出手打曾女後腦勺,沒有造成曾女重心不穩向後傾倒而腦震盪情事,黃女說,是曾女拿奶瓶蓋丟她,她出手往曾女胸口推,但曾女沒有跌倒,也沒有往後退,還馬上還手作勢要打她,她就把曾女的手抓住,男友下樓喊「妳們在做什麼」,她才放手。
黃女男友則證稱,當天他聽到爭吵聲,即走到廚房門口,看到他大嫂曾女拿東西丟其女友黃女,女友用手推大嫂,大嫂要還手,女友抓住大嫂的手,但沒看到黃女有傷到曾女的頭,只有看到她們在拉扯。
法官判決指出,如果曾女真被打到後腦勺,往後倒壓到稚齡女兒,理應是先關心和安撫女兒,應不至於對女兒毫無聞問,反起身繼續與黃女發生肢體衝突,對於其是否真被攻擊到後腦勺,而造成腦震盪尚有可疑,所以依曾女在拉扯間造成手部擦傷,依傷害罪判處黃女拘役15天,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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