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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度酒駕男妨害公務不配合攔查 還露鳥掏給女警看遭訴
台中市傅姓男子有酒駕前科,他在今年7月間仍喝酒後騎電動自行車上路,被巡邏的警方攔查,未料傅不配合,謊稱自己來自對岸,沒有身分證,還辱罵警員三字經,最後還為脫身,謊稱遭女警騷擾,結果卻自己拉開褲子拉鍊,露出下體企圖讓女警難堪,全案依妨害公務、公然猥褻送辦後,台中地檢署今偵結起訴。
根據起訴書,傅姓男子(59歲)有6次公共危險遭查獲的紀錄,最近一次被查獲後,才在今年3月間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但他仍不知悔改,在今年7月4日凌晨零時許,酒後又騎電動自行車上路,遭巡邏的大雅警分局警員攔查,警方聞到傅有濃濃酒氣,欲對傅酒測,但傅拒絕配合。
傅姓男子先是謊稱自己來自大陸地區,沒有中華民國身分證,過程中除不斷對警方咆哮外,還辱罵警員三字經,另外傅為求脫身,還指控現場盤查的女警,觸摸他的身體,讓他的手部、腹部受傷,傅還意圖拉開拉鍊,掏出下體給女警看,要讓女警難堪,經警方制止不聽,傅執意掏出下體撫摸,遭警方制伏後,依妨害公務、公然猥褻送辦。
傅落網後否認有公然侮辱犯行,仍辯稱當時他被警察打到肚子、手疼痛,當時是想打開衣服,查看有無瘀青。
不過檢方根據警方提供的密錄器,確認傅有辱罵警察、打開拉鍊露出下體的行為,檢方認為,若傅要檢查自己腹部有無受傷,應該是拉開上衣,而非褲子拉鍊,認為傅的辯詞不足採信,認定傅妨害公務、公然猥褻罪犯行明確,依法起訴,另外,傅有多次酒駕遭判刑紀錄,仍持續犯行,顯見傅對刑罰的反應不佳,有特別惡性,請院方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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