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6死 練台生等7人被起訴
錢櫃林森店火警釀六死,台北地檢署查出起火原因是工頭王聖傑充電不慎,但錢櫃董事長練台生是同意邊營業邊施工的最後決策者,卻與林森店經理翁珮雯等人未善盡防火管理義務,昨依過失致死等罪名起訴練等七人及錢櫃所屬的迪廣公司。錢櫃公司表示一切靜候司法。
今年四月廿六日上午,錢櫃林森店發生火警,五名顧客及一名林姓員工不幸身亡、六十七人受傷。事後追查相關責任歸屬;檢方昨認定錢櫃多名主管有過失責任,至於曾引發質疑的北市消防安檢責任,調查結果都符合規定。
台北市長柯文哲被問及此事時未回應,市府表示尊重司法調查;北市消防局指出,未來若業者關閉消防設施或發生火警,訊號將上傳雲端,若業者違規關閉,消防局就會派人開單取締,預計明年元旦上路。
檢方查出,練台生專案簽准林森店增設電梯及改建工程,今年二月中旬,陸續與多家承包商簽訂合約,施工前,練台生等高層討論該採取一部停業、全部停業或一邊施工一邊營運等方式,翁珮雯寄發電郵給區域督導、執行長,建議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營收,應採取邊施工邊營運的作法,練台生最後簽核同意。
施工人員自二月底,多次關閉各施工樓層撒水系統閘閥。檢方發現,火災發生當時,地下四樓的消防幫浦電源與出水閘閥、屋頂水塔閘閥等設備,自四月七日、八日至案發都屬關閉狀態。
案發當天上午,工頭王聖傑將測量儀放在四樓儲藏室充電後離去,因電池品質異常導致起火燃燒,火勢、濃煙迅速竄燒;由於濃煙密佈阻斷逃生路線,加上消防設備失能或關閉開關,無法發出警報及撒水,釀成重大傷亡事件。
檢方認為,練台生等六人,對林森店各自負有注意義務,應採取有效替代措施,卻疏未注意逃生及消防設施失效,釀成火災死傷事故,昨依失火燒毀建築物、過失傷害、過失致死、違反消防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起訴練等人及王聖傑。
至於消防安檢責任,檢方指出,安檢人員三月底曾告知要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錢櫃林森店雖已準備好資料,但尚未提交消防局就出事,該分資料後來被發現仍在地下二樓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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