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堡輪海上駁油給北韓近3千噸 我國船東等3人起訴
聯合國安理會制裁北韓發展核武,禁止輸出石油產品到北韓,但我國業者涉以「上元堡輪」,兩度在公海駁油給北韓船隻,總計供應2700多公噸;高雄地檢署前年10月查獲,認定駁油的對象都被指名為制裁對象,前天依違反資恐防制法等罪嫌,起訴黃姓船東、溫姓油商及吳姓船東代表。
檢方查出,住高雄黃姓男子(60歲)身兼港商瑞誠海運等多間公司負責人,也是巴拿馬籍油輪「上元堡輪」船東,黃與從事海上加油的萬源通公司負責人溫姓男子(48歲)合作,租出上元堡輪做海上駁油賺錢,黃可獲利潤2成當租金,溫另聘吳姓男子(43歲)當船東代表。
溫姓男子從國外購入石油後,2018年5月6日以1艘油輪載運1350公噸石油出海,卻謊報目的地香港,實際上開往公海,將油品轉運給上元堡輪,接著上元堡輪再不詳公海地點,駁油1317公噸給北韓油輪「SAEBYOL」。
同月9日又以相同手法,先用1艘油輪報運出口6400公噸石油,載到公海後將4100公噸輸送給上元堡輪,同月18日,上元寶輪於東海駁油1479公噸給北韓油輪「PAEK MA」。
雄檢去年10月指揮調查局航高站偵辦,但黃姓男子等人應訊辯稱,上元堡輪駁油的對象都是中國大陸人「梁總」安排的大陸船,未告知是北韓的船,也看不懂英文,不知道「PEAK MA」號輪是什麼意思。
檢方查出有駁油的相關收據,美國在台協會也提供上元堡輪跟北韓駁油的事證等,且對方「SAEBYOL」、「PAEK MA」油輪及分別所屬公司,都早被聯合國安理會列入制裁名單,我國法務部也有公告,認定黃姓男子等3人涉違反資恐防制法、偽造文書等罪嫌明確,依法起訴。
延伸閱讀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