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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罵跑車跑到別人老公床上 隨車女領隊求償獲賠
中部地區某遊覽車公司老闆阿倫(化名),與女股東小蘋(化名)為男女朋友關係,小蘋不滿隨團女領隊小秋(化名)與阿倫交往,在臉書張貼「請同業注意!這位是小秋,小心調她跑車跑到你老公床上去了」,經小秋提告,台中地院依誹謗罪將小蘋判處拘役30日確定,民事部分判小蘋賠償小秋精神慰撫金5萬元。可上訴。
小秋主張,小蘋與阿倫為同居的男女朋友,阿倫為遊覽車公司負責人兼駕駛人員,小秋則為隨團女領隊,小蘋是公司股東,除負責內勤工作,亦負責公司向社群軟體Facebook申請帳號。
小蘋因不滿小秋與阿倫交往,於去年6 月10日凌晨,以公司臉書帳號,在臉書「張貼請同業注意!這位是小秋,小心調她跑車跑到你老公床上去了,破壞人家家庭,不知廉恥,破壞我公司名聲」,並張貼小秋的照片,貶損小秋人格尊嚴、名譽及社會評價。
致小秋失去工作迄今,壓力巨大、日夜失眠、患有憂鬱症而需藥物治療,請求損害賠償,法官審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能力,並考量小蘋與阿倫非夫妻、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僅因不滿小秋與阿倫交往,即在臉書頁面張貼誹謗文字及照片侵權行為、手段及動機,判決小蘋賠償小秋新台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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