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租霸丟廢棄物後快閃 法官痛罵:後果全民承擔不公平
高雄市「租霸集團」橫行多時,集團首腦之一郭哲瑋找來金主呂英宗,打包票「半個月可以獲利20至30萬」,與另名主嫌黃鉦凱四處用人頭承租閒置廠房、土地,大肆將廢泡棉、混凝土、石棉板、汙泥堆置其中,之後一走了之;只留下至少5174公噸廢棄物散發難忍惡臭,還不斷溶出超標重金屬。橋頭地院日前重判郭哲瑋10年徒刑,呂英宗、黃鉦凱分別遭判5年、6年6月徒刑,還可上訴。
「租霸集團」慣用「先租後棄」手法,與有清運廢棄物需求的廠商接洽,2017年、2018年間大量收塑膠、五金、粉末廢料,集團成員接著縝密分工,分頭承租燕巢、仁武、大社等多處廠房,聯繫大貨車運廢棄物進場,得逞後悄悄「快閃」。郭姓房東發現廠房鐵皮、窗戶損毀,一入內目睹倉庫被堆放6公尺高、共3470公噸廢棄物,瞬間驚呆。
受害廠主們苦不堪言,橋頭地檢署會同環保單位深入追查後大舉收網,在燕巢、仁武、大社等地發現3470公噸、1194公噸、510公噸不等電子五金廢料、塑膠混和物、泡棉、石棉板、汙泥及不明粉末廢棄物。
檢方認定呂英宗、郭哲瑋、黃鉦凱主導一切,向廠商收清運費,安排其餘集團成員配合當人頭簽租賃約、或看管倉庫出入人車,集團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嚴重破壞生態、周遭居民生活,還衍生龐大清除費用,依法起訴。呂英宗偵訊時曾咬郭哲瑋「他說只要我出資6萬元,2、3周後可以獲利20至30萬元」。
呂英宗、郭哲瑋、黃鉦凱偵訊時供出部分行為,合議庭爬梳其他集團成員說詞,勾勒出「租霸集團」運作分工。
合議庭痛批,租霸集團貪圖鉅額獲利,向全台各地廠商收廢棄物,利用人頭承租房地棄置後閃人,等房東發現時,早已聯絡不上人,最後只能委由環保機關處理;承租房地堆滿廢棄物,房東根本求助無門,廢棄物中混雜黑、黃不明粉末含銅量還超標,恐飄散到農地、或滲入地下水體,嚴重破壞環境、農作安全,影響國民健康,環保犯罪惡性重大。
合議庭指出,租霸集團組織分工明確,犯罪計畫縝密,每一步都經過深思熟慮,刻意先與集團成員串供,想藉機規避刑責;該集團重創社會公益牟暴利,後果卻要由全民共同承擔,相當不公平,應該嚴厲譴責以儆效尤。橋頭地院判郭哲瑋10年徒刑,黃鉦凱6年6月徒刑、呂英宗5年徒刑、其餘集團成員遭判處有期徒刑半年至4年不等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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