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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里長朱雪璋砍人判6年逃大陸 檢警追究偷渡刑責
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砍人經判刑定讞後偷渡大陸,遭大陸公安逮捕,昨從廈門搭機押返台灣;朱雪璋在松山機場與檢察官視訊問話後,直接押往台北看守所,等確定服刑期再送往台北監獄。朱雪璋偷渡部分,檢警將另案追究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刑責。
朱雪璋因不滿「深海閻王」王毓霖在道館外挖鼻孔挑釁並拍照,設局邀約比武,拿刀砍王左肩、背部和左小腿致肌斷裂;最高法院依重傷未遂罪判朱6年徒刑定讞。
朱雪璋在今年5月,試圖搭機逃往大陸遭海關攔阻,隨後展開逃亡,台北地檢署簽發拘票指揮警方拘提多日無獲,5月底發布通緝。朱雪璋試圖搭機出國失敗後,四處躲藏最後在屏東以80萬元代價,坐船偷渡到大陸東南沿海地區。
朱雪璋到大陸後為誤導警方,一方面由親友拿他的手機開開關關,製造還在台灣假象;另方面讓家人到三峽龍泉墓園掃墓,再傳照片給已在大陸的他,以跳板程式在臉書打卡,誤導警方以為他仍在台灣。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規定,違反本法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9萬元以下罰金。此外,檢警也將釐清親友是否涉及刑法第164條藏匿人犯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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