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比特幣俱樂部涉吸金6千多萬 10人遭訴
起訴指出,謝男自稱「台灣1號」,是台灣地區發展空中比特幣俱樂部第一人,謝和及其同夥共10人,以新北市新莊區辦公室當據點,舉辦投資說明會、建立line群組等,涉嫌多層式傳銷,鼓吹、招攬投資人加入吸收資金。
檢調清查,從2017年6月間至2019年12月間,此俱樂部共有97名投資者加入投資,有人投資數萬、數十萬、百萬元,最高甚至投資近3千萬元,2年多來非法吸金總計高達6462萬4000元。
檢調指出,謝男、王男、江男等10人,分別在比特幣俱樂部中擔任台北地區領導人、講師、培訓業務技巧、業務人員,涉嫌違反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曾在大安區伯朗咖啡館舉辦說明會,桃園八德區也舉辦分享說明會,鼓吹民眾投資。
檢方指出,空中比特幣俱樂部聲稱總部位在巴拿馬,藉由全球機器軟件,對7種熱門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價差套利或搬磚套利,每工作日收益50%與會員分享,投資1單位(1000美元可購買1000元虛擬美金)約新台幣3萬5千元,15個月可領取4萬5千元,每個月可領取3千元,紅利總計1萬元,年獲利23%,推薦下線投資人加入,還可賺200元虛擬美金收入。
謝男稱,比特幣俱樂部以「後金補前金」方式運作,投資人以現金、匯款方式交付金額。王稱,在咖啡廳多場說明會擔任講師,投資內容有保本、保證獲利等。江供稱,台北團隊前後約招攬3百人,line群組有320人,投資人介紹下線可再賺佣金、獎金,收取投資人的投資款約3千萬新台幣。
檢察官認定,謝等10人涉嫌各以變質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投資人參加比特幣俱樂部投資吸金,觸犯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嫌,及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非法多層次傳銷罪嫌,從重以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嫌起訴,並建請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除此之外依規定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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