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違規行走阿里山鐵路 遭函送交通部裁罰
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今天在阿里山十字路車站稽查違反鐵路法案件,發現4名遊客違規行走鐵路,遭函送交通部裁罰。並呼籲民眾勿行走鐵路,確保火車行車與自身安全。
近年來民眾為探訪阿里山鐵路沿線秘境或前往周邊景點,常冒險行走鐵路,以多林站至十字路站路段最多,為維護火車與遊客安全,林鐵及文資處與嘉義縣警察局,不定期辦理聯合稽查。
林鐵及文資處表示,今天稽查人員與嘉義縣警局竹崎分局警員,於阿里山十字路車站附近林鐵54公里處,發現4名遊客違規行走鐵路。
這4名遊客已違反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的規定,依據鐵路法第70條,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將由竹崎分局函送交通部裁罰。
林鐵及文資處表示,已增設禁止行走鐵路告示牌,阿里山鐵路站務人員,也會提醒遊客走鐵道會觸法,並函請相關登山團體勿再辦理行走鐵路活動。
林鐵及文資處表示,阿里山林業鐵路每日皆有列車行駛至十字路站,歡迎民眾搭乘林鐵,以舒適、便捷、安全的方式探訪林鐵沿線幽雅秘境。
延伸閱讀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