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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鯨豚群違反野保法 等著被約談和收高額罰金
海委會海洋保育署表示,近日在宜蘭龜山島周邊海域,連續兩起快艇朝向鯨豚群衝撞的事件,已涉嫌違反野保法騷擾鯨豚,可能導致1年以下徒刑或併科30萬元罰金。宜蘭縣政府已受理民眾檢舉影片,會同海巡署積極蒐證調查及偵辦,今天將約詢相關業者。海保署也提供個案分析協助偵查,加強宣導鯨豚保育。
海保署長黃向文強調,海保署今年已與九艘賞鯨船合作,要求落實友善賞鯨項目以及遊客教育宣導。落實切勿包圍、衝撞切入、餵食、穿越拆散鯨豚群,並強調對海上鯨豚,應保持一定距離等措施。只要造成鯨豚個體或族群行為改變,就表示鯨豚已受到人為的干擾及衝擊。
針對此次宜蘭烏石港海域發生快艇直接向鯨豚群衝撞行為,包含追逐、企圖靠近迫使動物行為改變或可能引起任何動物傷害的行為,依照目前國外的標準,都已達到騷擾的程度。黃向文表示,所有鯨豚都屬保育類動物,如果蓄意對保育類動物騷擾,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海保署從去年起,就已經和檢調單位協調,將針對騷擾野生動物型態舉辦討論平台,以確保毋枉毋縱。以今年屏東發生多起騷擾保育類海龜的案件為例,經民眾向在地縣市政府保育主管單位檢舉,由海巡偵辦,並依法函送地檢署後,最終獲判處拘役或易科罰金。
海保署呼籲,如果民眾在海上發現有疑似違法行為發生,可協助拍下影片向在地縣市政府海洋保育主管單位、海洋保育署或撥打海巡118專線,提供蒐證的影片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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