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鋌而走險淪為詐貸共犯 女行員崩潰痛哭「愛錯人」
兆豐銀行新店分行石姓女行員和許姓前夫,涉嫌與地政士合謀虛增26間房產交易價格詐貸約3億元,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昨搜索約談後聲押禁見許男,今清晨命石女以30萬元交保。據悉,主導整起犯罪計畫的其實是許男,利用石女對他的青睞,石女昨痛哭直呼「愛錯人!」
據了解,許男是投資客,形象健談、多金,平時以保時捷代步。開立一間專門協助房產轉租的公司,主要將房屋出租或是轉介給第三人當「二房東」。石女與許男因公相識進而交往,2016年結婚育有兒女,直到去年8月間疑似因許男對外積欠賭債而離婚。
石女昨晚被移送時,因被大批媒體湧上包圍而受驚嚇、情緒崩潰,在候審室痛哭直呼「愛錯人」。據悉,她為愛情及獲取業績獎金鋌而走險做壞事,私下沒收到前夫送的名牌包、鑽戒等物質好處,還鬧上新聞版面。
檢調獲報,2015年6月至2017年11月間,當時石女任職於兆豐銀行新店分行,負責個人消費金融及申辦信貸房貸業務,卻利用不動產市場交易熱絡期間,與周女等5名地政士合謀不法。
先由石女、許男物色雙北地區中古屋後,先找人頭當買家,再找周女等地政士辦理登記過戶,期間動手腳拉抬成交價,藉此增加貸款金額。其中,地政士將雙北地區一間原成交價金1250萬元的中古屋,虛增至1900萬元。人頭每件可得10萬至20萬元。
石女、許男等人以製作不實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虛報實價登錄房屋價格手法,共虛增26戶中古屋房價,再由石女經手核准申貸,向兆豐銀行新店分行詐得約3億元。據了解,石女成功辦理每件房貸壽險可分得保險金10%的業績獎金。
近年金融機構對逾期放款比率敏感,兆豐內部稽核時發現新店分行的房貸放款有問題,且案件多集中在分行負責個人消費金融業務的石姓女行員,因此報請檢調單位偵辦。據了解,石女目前已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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