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鎚殺外婆和叔公夫婦3人有教化可能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男子郭濬毅被控於2018年因行竊失風,涉嫌持鐵鎚連殺外婆和叔公夫婦3人,一審以郭有悔意、有再社會化可能,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強盜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台南地檢署認郭選擇以殘酷手段相繼殺害3位至親,可認郭毫無人性,罪無可逭,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天上午9時30分宣判,仍維持一審判決。
41歲郭濬毅於2018年5月10日,到77歲叔公李清祥家位於台南市南化區家中聊天,趁機進入臥室行竊財物,尚未得手就被發現,遭到外叔公斥責。郭不甘心,竟到轎車拿出鐵鎚後,返回外叔公家重擊頭部致死,郭離去時被76歲嬸婆李蘇靜發現,又打死嬸婆。
住隔壁的83歲外婆李胡木哖聽到聲響,進門發現郭殺人,表示要報警,郭再持鐵鎚攻擊外婆致死,並搜刮屋內5000多元後逃離現場,將作案用的鐵鎚丟棄在附近山坡,接著返回永康住處,將血衣丟至住家外垃圾桶後呼呼大睡。第二天,外婆鄰居上門送青草茶,發現有異後進屋查看,赫然發現3人慘死,趕緊報案,檢警調查後循線逮捕郭嫌,他才俯首認罪。
台南地院一審認為,郭沒有前科,犯後表示悔悟,被害人家屬與郭也有親屬關係,都未提出告訴或求處極刑,3名被害人都已死亡,如郭處以極刑,對其家庭及其他親屬勢將造成更大傷害。郭經矯治有再社會化的高度可能性,審酌聯合國兩公約,所有人皆享有生命權,判郭無期徒刑。殺人部分二審仍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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