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稱退休同仁過世募款 台南前派出所長認罪獲緩起訴
台南市警局後勤科彭姓員警曾任歸仁警分局派出所所長,任內竟謊稱林姓退休警員過世名義,要求警友站楊姓顧問捐助善款,楊不疑有他,捐款5000元奠儀給他,彭也向另名公司老闆謊稱分局員警因公殉職為由募款,剛好當場有其他客戶並未得手,彭坦承一時失慮誤觸法網,檢方給予緩起訴1年,向公庫支付2萬元。
台南市警局表示,針對彭員在所長任內插手警友站經費,予以一支小過及拔主管職務並調離現地。待該案定讞後,仍會研議追究行政處分,並非懲處已定案。
檢方調查,2015年8月起至2017年12月止擔任歸仁警分局派出所長,偽稱前派出所林姓退休警員過世的名義,要求捐助善款由其轉交喪家親屬方式詐財。
2017年下半年間,以電話向派出所警友站楊姓顧問訛稱,離職林姓員警因故過世,希望楊捐助善款,由他轉交喪家親屬。楊不疑有他,承諾捐款5000元,並於一周後,楊前往龍崎區另派出所將裝有5000元奠儀袋交給他。
同年11月間,他前往址設仁德區一公司找葉姓老闆,並向葉訛稱歸仁分局林姓同仁因公殉職,希望葉捐助善款,協助喪家,葉當場同意捐助6000元。然而,當時葉有其他客戶在場,彭先離去而未取得6000元。
全案經台南市調查處移送偵辦。彭在偵查中坦承不諱,與相關證人及被被害人證詞情節相符。
檢方認為,彭犯詐欺取財罪,審酌被告5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此次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且考量他行為所生危害不大,且已將5000元返還予楊,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等一切情狀。
因此,檢方給予緩起訴期間為1年,彭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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